一、申請條件
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nèi)容,在次月15 日內(nèi)申報入庫扣繳的應納稅款,其中特定行業(yè)的工資、薪金所得按年計算應納的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年度終了之日起30 日內(nèi)申報入庫。
非居民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發(fā)生個人所得稅應稅行為的,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二、設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7年第85號;
國稅發(fā)[1995]65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6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1號。
三、辦理資料
1. 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時應報送:
——《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或電子信息。
——初次申報或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的,同時報送《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或電子信息;
2. 扣繳義務人辦理特定行業(yè)職工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時應報送:
——月度申報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或電子信息。
——年度申報報送《特定行業(yè)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或電子信息。
——初次申報或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的,同時報送《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或電子信息;
3.證券機構辦理預扣預繳或者直接代扣代繳限售股轉讓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應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省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4. 儲蓄機構辦理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應報送《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5. 扣繳義務人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申報時提供:
——《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3份。
——《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3份
——股權轉讓合同(協(xié)議)。
——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
——按規(guī)定需要進行資產(chǎn)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chǎn)或土地房產(chǎn)等資產(chǎn)價值評估報告。
——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6. 《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時存在減免個人所得稅情形的,填報本表);
7. 省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辦稅流程

五、辦理地點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